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科技部已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和“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组织本学院的团队按照指南所设专题,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414/4250.html。
一、账号开设
牵头申报项目的,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填报。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科研院邮箱,开设账号。
二、申报和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
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请于2021年6月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经科研院审核,由推荐单位报送到专业机构。
我校参加申报的项目,按照牵头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
各申报人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时,请填写《联合申报项目备案表》(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2021年新申请项目管理费按6%预算,请足额预算间接费。
四、联系人
侯建国 电话:386324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