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有关工作的通知

18.04.2016  17:54

粤教师函〔2016〕28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师〔2014〕5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内容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含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

二、申请条件

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师〔2014〕5号)进行。

三、申请材料和程序

(一)材料报送内容。

1.申请副教授评审权材料:高等学校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报告,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表(附件2),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附件3),申请设立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情况一览表(附件4)。

2.申请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材料:高等学校申请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报告,高等学校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报表(附件5),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增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附件3),申请设立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情况一览表(附件4)。

(二)材料报送程序。申报材料采取先网上申报预审、再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步骤及时间如下:

1. 网上申报(5月4-6日)。

(1)学校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教育厅窗口”(http://wsbs.gdedu.gov.cn/)完成本校2016年度副教授评审权的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打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教育厅窗口”网页(注:最好将浏览器设置成兼容模式)→在“行政许可事项”栏目中访问“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包括组建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批”→点击“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学校已申请账号,直接登录)。如学校还没有申请账号,选择→“注册”→“机构用户”(每个学校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并按照要求填写资料,红色星号标记的栏目必填,填写后点击页面下侧的“提交注册”)。

(2)登录后,请仔细阅读提示和操作步骤。首先,点击“申报表单”右侧的“填写”键,填写申请主题(2016年XXX单位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或2016年XXX单位申请增设XXX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请事项简要描述及相关信息,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暂存”键。其次,点击左上角的附件上传,逐一上传附件,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保存”键。最后,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完成材料网上申报工作。

2. 网上预审(5月5-10日)。

网上申报完成2个工作日内,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对网上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学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审核意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打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教育厅窗口”网页→点击右上角的“用户登录”→在“我办理的事项”查看所办业务的状态。状态显示“待受理”表示审核通过, 学校可及时报送纸质材料;状态显示“退回编辑”表示审核未通过,须点击对应申请业务的“申报流水号”进行重新编辑、补充并上网提交有关材料。 请各有关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后,密切关注本校申请的审核进度。

3. 报送纸质材料(5月9-13日)。

网上审核通过的高校,须于审核通过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一式9份)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1楼1-3号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同时将附件4(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有关要求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下放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副教授评审权的申报工作,保质按时做好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直接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联系人:魏长松;联系电话:020—3762697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高等学校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申报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doc

附件4:申请设立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5:高等学校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报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