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广东地税发布2017年征期日历 法定休假日征期将顺延

24.12.2016  03:06

近日,广东地税发布2017年征期日历,征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或者征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广大纳税人可以根据2017年广东地税征期日历,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纳税申报。

据了解,我省地税部门纳税申报期限为月份终了后15日内。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例如:2017年元旦放假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在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没有超过连续3日以上的法定休假日,而1月15日恰逢周日,因此,根据上述规定,1月份的纳税申报最后期限为1月16日。2017年中秋元旦放假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8日,在当期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当月申报期限应按休假天数(8天)顺延,即从2016年10月15日顺延至201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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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广东地税征期日历

月份

放假时间

申报纳税最后期限

1

元旦1月1日至2日

1月16日

2

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

2月15日

3

 

3月15日

4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

4月18日

5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

5月15日

6

 

6月15日

7

 

7月17日

8

 

8月15日

9

 

9月15日

10

中秋、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

10月23日

11

 

11月15日

12

 

12月15日

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最后期限为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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