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心理委员选拔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17.09.2019  16:32


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心理委员选拔与培训制度》,为了更加全面、优质地开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向专业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心理委员。要求每个自然班仅能有两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参加培训。

2. 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改选心理委员。

3. 学院二级辅导站成员,各2人。

二、心理委员选拔说明:

1、心理委员是学生班委会成员,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学院考察、专业培训”的原则和经相关考核程序产生。

被初步确定为心理委员的同学必须经过完整培训且通过考核,方可获得由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委员培训结业证书》,心理委员持该证上岗,承担班级的相关心理工作。

2、每个自然班设心理委员2名,男女生各1名,基本要求如下:

(1)善于学习,品学兼优,人格健全。

(2)对心理学感兴趣,对心理工作有热情。

(3)善于助人,有耐心,具有服务意识。

(4)在学生中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沟通。

(5)善于合作,诚实守信,遵守保密制度。

3、经学院考核合格的心理委员建议继续留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调整后的新任心理委员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心理委员系列岗前培训,持证方可上岗。

三、材料报送

本系列培训将作为一门独立的A系列课程开展,参与培训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达标的学员可以获得学分,学生的培训总成绩将折合为期末绩点录入正方教务系统。本课程不参与正方系统选课,参与课程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收集确认。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25日17:00前,将附件一《心委培训信息登记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考勤办法

本课程将对所有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考勤工作由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学生助理协助完成,参与课程的学员缺勤两次以上,即取消其课程成绩。

五、课程安排

开课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课程具体时间地点以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通知为准,课程共计八次。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19年9月17日

附件一:心委培训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