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执法监察工作成绩显著

14.01.2016  18:45

佛山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执法监察

工作成绩显著

 

2015年,佛山市安全监管局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72宗,实施经济处罚3000多万元,比2014年增长1.5倍。实现了“四个百分之百、四个零”的工作目标,发挥了执法监察队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拳头”和“尖刀”作用。

一是以阳光执法促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将创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内容与《安全生产阳光执法监察标准化手册》要求内容相结合,明确违法事实的处罚依据,实现执法项目、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标准化,强化市-区-镇-村四级执法监察能力建设,提高了执法队伍的软、硬件水平,高分通过执法监察标准化一级达标。 二是以创新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成效。 大力推广“四个结合”执法新模式,做到每次执法都“有警示、有培训、有服务、有宣传”,全面形成“打击有力、培训有方、警示有效、服务到位”的执法工作新局面。与此同时实施隐患源头防范,结合企业的危险性分级与风险分类评估,探索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分析判断开展执法,提高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预判能力,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确、有效打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是以考核强化执法合力。 明确把联合执法单位“每年牵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有执法队伍的不少于4次,安监、环保、消防、食药监四部门不少于10次”的规定作为各部门“一岗双责”考核重要依据,确定了38项具体的年度联合行动工作任务,大大提高了各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 是以建章立制实现执法工作固本强基。 依据新安法对非法违法企业增加了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的规定,制定了《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停止供电”强制措施协调联动实施意见》,规范了执法强制措施的执行程序;出台了《佛山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为全市大型群众活动提供建议;完善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6+2”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互联网+安全生产”思维探索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利用安全生产“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执法监察工作实行数据化管理,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效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