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02.03.2016  22:18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O15政年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3〕11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为保障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有效地采用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办事效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对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跟踪并公开行政许可改革工作效果。2015年 4月我局组织了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形成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让公众知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调整、实施、监管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此外,我局还加强了对各地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的督促指导工作,大部分市均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相关行政许可的办事指南和许可证颁发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

(二)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的公布。 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的公布。我局与省编办共同拟定了《省安全监管局权责清单》、《省安全监管局中央权限拟调整事项目录》和《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权限拟调整事项目录》等文件,并于2015年3月份经省政府同意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我局的权责清单,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三)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意见》的要求,于2015年3月在局网站公布了我局2015年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收支预算总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201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和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表等内容),2015年9月在局网站公布了《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包括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公开工作。 我局加强了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2015年以来先后向社会公示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的省政府专项工作经费、应急项目等项目计划,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继续推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 2015年我省共结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分别是2014年发生的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正文已在局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我局还继续推动各地市对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工作,对2015年结案的25起被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无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事故),明确要求各地及时公开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六)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我局于2015年8月出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已先后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3家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相关情况,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此外,我局还不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在局网站设立了“安全信息曝光”专栏,及时通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和事故信息,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隐患整改有关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七)建立健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今年,我局以省安委会的名义出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明确了10类需要发布预警的条件,其中部分预警内容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预警通报,今年以来,我局共公开相关预警通报6次。

(八)加强政策解读,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2015 年初,我局会同南方网组织了题为“聚焦安全生产: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着力“三个引领”的访谈活动,我局余德旋副局长参加了访谈活动,并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范的解读、我局工作举措和成果以及当前安全生产社会热点与主持人进行了互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办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据统计,2015年,我局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3条;主动公开信息890条,其中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安全生产信息509条,包括公文公告信息200条,安全信息类信息309条;在中央、省级媒体公开信息11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1条申请的信息不存在,2条申请的内容不明,已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但申请人没有继续向我局提出申请,1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局公开,已告知申请人向相关公开机关申请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时效性还有待提高,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新形势的需要,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的升级改版,提高网站的稳定性和易用性;二是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的暂行办法》,探索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公布程序和内容;三是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开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布行政处罚相关案例;四是继续做好预算决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行政许可、事故调查报告、预警预防等相关信息的公布工作;五是构建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渠道,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相关信息,并能通过这类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六是广泛利用媒体,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读解政策、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注:本报告内容涵盖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邮编:510060;电话:020-8313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