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温馨提示

03.09.2020  11:53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 关于做好学校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工作的通知 》(附件1),为保证我校的2021年预算编制质量及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应按照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为此, 各项目负责人如不填报2021年度的采购预算,2021年将无法填报采购计划从而无法实施采购。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做好2021年预算编报事宜。

      二、对于需要用于采购的常规费用及目前已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好2021年度采购年度预算,每个经费项目填报一张《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录入表》(附件2中表A4-1)。其中附件2表格中的“采购品目”按照《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附件4)填写。

      三、2021年度采购预算中,如申请购置单项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项目,还需要填报《增量资产计划信息录入表》(附件2中表A5-1)并附上增量资产相关说明材料(可参考附件3)。

      四、 请各单位务必将温馨提示传达到各项目负责人 ,并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相关数据,于9月30日前将汇总的数据通过OA系统或 [email protected] 邮箱反馈至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人:采购招标中心:伍老师,联系电话:85282580

财务处计划科:冯老师,联系电话:85287402

 

财务处

采购招标中心

                                                                      2020年9月3日

 

附件1.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预算基础数据填报.xls

附件3.增量资产需求说明(样版).docx

附件4.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docx

附件5.表格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