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温馨提示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数据的通知》,为保证我校的2020年预算编制质量及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应按照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为此, 各项目负责人如不填报2020年度的采购预算,2020年将无法填报采购计划从而无法实施采购。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做好2020年预算编报事宜。
二、对于需要用于采购的常规费用及目前已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好2020年度采购年度预算,每个经费项目填报一张《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录入表》(附件1中表1)。其中附件1表格中的“采购品目”按照《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附件4)填写。
三、2020年度采购预算中,如申请购置单项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项目,还需要填报《2020年增量资产计划信息录入表》(附件1中表3)及《增量资产需求说明(要求和样版)》(附件2)。
四、 请各单位务必将温馨提示传达到各项目负责人 ,并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相关数据,于9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汇总的数据通过OA系统或 [email protected] 邮箱反馈至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人:采购招标中心:伍老师,联系电话:85282580
财务处计划科:冯老师,联系电话:85288381
财务处、采购招标中心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