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09.07.2021  18:03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为保证我校的2022年预算编制质量及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应按照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为此,各项目负责人如不填报2022年度的采购预算,2022年将无法填报采购计划从而无法实施采购。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做好2022年预算编报事宜。

      二、对于需要用于采购的常规费用及目前已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好2022年度采购年度预算,每个经费项目填报一张《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录入表》(附件2中表A4-1)。其中附件2表格中的“采购品目”按照《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作参考)》(附件3)填写。

三、2022年度采购预算中,涉及购置或修缮房产、购置车辆、购置或维修单项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编制《增量资产计划信息录入表》(附件2的A5-1),并附上增量资产相关说明材料(可参考附件4)。

四、请各单位务必将温馨提示传达到各项目负责人,并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相关数据,于9月30日前将汇总的数据通过OA系统或 [email protected] 邮箱反馈至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人:采购招标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2580

财务处计划科:董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85287402

采购招标中心、财务处

                                                                      2021年7月9日

 

附件1: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预算基础数据填报表

附件3: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作参考)

附件4:增量资产需求说明(要求和样版)

附件1.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预通知.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预算基础数据填报表0709.xls 附件3.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作参考).docx 附件4:增量资产需求说明(样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