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2018  21:43

粤教师函﹝2018﹞8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今年9月10日是第34个教师节。组织做好2018年教师节庆祝工作,集中展示我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集中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新形象新风貌,对于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将召开广东省庆祝2018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进行表彰和大力宣传,组织开展深入学习黄大年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组织各地走访慰问教师,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开展师德征文活动等系列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突出主题入心见行的尊师活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教育部要求,围绕教师节主题,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争取各方大力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生动、内涵丰富、覆盖本地教育系统和本校师生的宣传庆祝活动。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将传承优秀尊师文化贯穿活动的始终,引领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将尊师敬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运用主要宣传媒介,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通过报告会、系列报道、主题演讲、荣誉表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显著成绩,凝聚共识、强化感召、增强共鸣,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理解、支持教师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今年9月,我省教育系统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各地各校要围绕师德建设主题,积极开展具有时代特征、针对性强的师德教育活动。要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制度规范,加大师德问题查处与惩治,对查实的师德失范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决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教师踊跃参加,不断提高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切实确保各项惠师政策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举措,在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教师。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乡村教师同享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家庭困难教师、受灾教师、离退休老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等,充分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实际情况,真心实意为教师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教师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教师节。

四、务实节俭打造教师喜爱的节庆活动

各地各校要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让活动赢得教师普遍喜爱、赢得群众关注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庆祝活动方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教师节重大活动安排,加强统筹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要广泛宣传教师节的重大意义及活动安排,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庆祝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教育、教师,增进联系、增强共鸣。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尊师重教活动,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节庆氛围。

各地各校教师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627294。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