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年新增近千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
11月19日,省林业厅在东莞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议。会议透露,我省从2014年初开始全面部署开展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完成960万亩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区划工作,占扩大面积总任务的96%,尚余约40万亩“硬骨头”任务今年内将完成。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721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7%。全省生态公益林分布更加连片,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要求加大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争取到2017年全省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到8000万亩。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率先开展森林分类经营,率先提出和划定生态公益林,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林业生态建设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林业生态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在新常态下面临新的发展。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强调要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地划为省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2017年全省生态公益林总面积提高到8000万亩。2014年初,我省全面部署开展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林业部门竭尽全力,创新举措,强力推进,两年内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近1000万亩。到2017年,我省还新增生态公益林786万亩,全省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到800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一半左右,成为全国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之一。
随着生态公益林面积的不断增加,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问题也逐步显现。我省将积极探索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经营、可持续经营的有效机制,解决好占全省林地近一半的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和合理经营利用问题,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惠民绩效。目前,省林业厅正研究对部分生态公益林给予适当的经营管理政策,包括放宽对竹林的采伐管理、经济林的合理经营利用以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划入生态公益林后进行逐步地更新改造等。支持地方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在部分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生态区位不十分敏感的生态公益林区内,允许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也可结合提升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间种套种珍贵树种或林药、林果、林茶等,让林农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编辑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