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在开学期间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排查上季度检查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排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加强电动车充电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为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各单位自查,再由校综治办检查组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岁末年初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走访。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时间: 2021年3月4日至3月10日
校综治办检查时间:2021年 3月11日至3月18日
二、综合安全检查分组及检查范围
(一)保卫处牵头,重点检查各单位政保安全、上一季度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重点检查周转房、外租土地、商铺、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总务部牵头,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校园公有房屋及建筑物(包含电梯)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电气安全和校内在建工程安全等内容。
(四)学生工作部牵头,抓好落实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请销假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乘坐校内及周边非法运营车辆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教育。
(五)基地管理处牵头,重点检查教学科研用地、树木园、增城基地的安全工作。
(六)校工会牵头,重点检查附属小学、幼儿园综合安全工作。
(七)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牵头,重点检查资产总公司下属各单位的综合安全、生产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自查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与自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校综治办(行政办公大楼104-2办公室,联系电话:85280109),电子版压缩打包注明“单位+春季安全检查材料”通过OA公文运转员发到保卫处。
(二)检查结果运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综治办将对各单位此次安全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并纳入2021-2022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依据。
(三)整改落实时限要求
各单位要对自查和校综治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留后患和死角,要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台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标注整改时限,本单位不能自行解决的请书面报送保卫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华南农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