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问答

28.11.2015  18:43
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日。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6日-12月9日17:30时截止。

  1.广州市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答: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日。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6日-12月9日17:30时截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报名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已领取考生号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考网上预报名并且到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而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考生预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上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报考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报考信息。

  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必须提高对填报报名信息正确性的认识,要认真核对准确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老师和家长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报名点会要求考生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进行认真校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核准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其他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3.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资格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中的信息,用指纹采集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指纹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顺利、准确。

  此外,我省将继续坚持对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把好报名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2016年报名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户籍、学力审核,切实维护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4.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考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此类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如需参加文化科目的考试,必须选择领取相应科类的考生号。单考单招类考生号(考生号第五位为“6”)不能报考任何考试科目。另外,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5.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继续实行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身体健康的本省常住户口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考;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在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7.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文科类考生、理科类考生,以上类别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6年1月10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到各区招考办办理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手续。

   8.具有广州市的学籍而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省户籍考生能否在我市报考?

  答: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广州市而户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借考的,应凭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借考地的区招考办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在我市借考。学籍、户籍都不在广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广州市办理借考。

   9.具有广州市学籍而户籍在高中阶段(2013年9月1日以后)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可以在广州报名吗?

  答:

  可以,具体请看第8问。

   10.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参加2016年高考吗?

  答:根据省政府文件的有关规定,2016年是我省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据了解,为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更好地开展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知》随文还下发了《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列举了各类认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指引,随迁子女考生可对照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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