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梅州万户贫困山民“迁”向新生活
梅州“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具备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已近尾声。5年来,在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一批又一批群众从深山僻壤步入新家园,走进新生活。
5年已动工搬迁万余户
2011年,省扶贫领导小组印发做好“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据省相关部署,2011年至2015年,梅州需完成“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任务共10080户。而今年,梅州需实施“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的任务增至3392户、总户数达10338户,比原计划增加了258户。
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惠及贫困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减少山区贫困人口、加快振兴发展的一项德政工程,梅州高度重视,把推进“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列入《2013-2015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施方案》,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资金方面,梅州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政府帮助一点、自己解决一点、亲朋好友支持一点、银信部门借贷一点、建筑工程队带资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搬迁户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筹资投劳建设新家园,使搬迁建房工作顺利推进。
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动工搬迁10261户,约占总任务的99.3%。预计到年底可全面完成任务。
搬迁户年均增收2万多
平远县大柘镇东兴村白泥坑村村民刘公权是“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的受益者之一。他们一家从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的山村迁到县城后,在政府的帮助下新建100多平方米的楼房,并利用居所开展豆芽培育,年收入比搬迁前增加一倍多。
“在搬迁安置中,我们重视解决户口落户、子女入学、培训就业、生产发展和集中安置区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着力改善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市扶贫局局长温文青说。据统计,梅州2011年至去年的6946户搬迁对象中,在安置地附近打工的有6615人,做生意的有716户,租赁田地发展农业经营的有797户,参与产业化种养经营的有1263户,搬迁后户均年增收2万多元。
此外,梅州还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决定。2012年,丰顺县黄金镇启明村极溜湖自然村整村搬迁,将16户“两不具备”群众和32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集中在启明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安置。目前,示范点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成为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