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到2020年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10.11.2016  09:39

制图/乔雨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首先传达全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梁维东指出,审计监督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主要基础,审计整改既是落实审计工作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主要举措。要严格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梁维东强调,从收支预算情况,可以看出一个单位的战斗力、执行力和精气神。要进一步增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执行力,加快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

会议要求,要科学制定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方案,对全市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作好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推进创新平台的原始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支撑推动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要大力推进先进高端材料研究实验基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计划》和《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事项,会议还通报了《2016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

议题1:治污

一日内出台多套办法治水

为全面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创新水污染治理体制机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书》《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事项。

梁维东指出,这一系列政策的酝酿出台,是我市八大调研重大成果转化的首套办法,是市委给我们下的“军令状”,也是回应社会和人民对美好环境期盼的重要基础。当前,东莞水污染治理形势依旧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下重拳、出重手,今天不百分之一百出力,明天就很难如期推动、更难按期竣工,未来城市的竞争力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

梁维东要求,水环境的治理工作务必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理顺各种关系,集中全部力量,主动攻坚克难,确保政策落地,使水环境治理如期达到目标。

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会议强调,要以“治差水、保好水”为重点思路,以“治污、治河”为重点带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到2018年,重点完成污染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环境隐患大的区域整治,完成治污基础差、管网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镇街水污染整治,完成与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关联度高、与考核断面(国考、省考、市“河长制”考核)关联度高的河涌整治。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顺利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

具体目标是: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57%以上,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项目清单

饮用水源保护区今年全面建档

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今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纳污状况调查,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污染排放源要全面建立档案;2017年,通过截污、调污等措施,全面清理直接排向饮用水源的排污口,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饮用水源排污。不能截污、调污的污染源要全面关闭;2018年,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全面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水污染治理

2018年底前新建约1800公里截污管网

截污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底前新建约1800公里(包括2014-2016年批次417公里,2015-2017年批次564公里,2016-2018年批次约800公里),2020年底前再新增建设1000公里。

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2018年前,新建、扩建15家污水处理厂,全市日增污水处理能力96万吨。

内河涌整治工程。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和“收尾一条、在建一条和规划一条”的节奏,全面整治内河涌污染和生态修复。其中:2016-2018年底前,完成200条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2019-2020年前,完成392条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

涉水面源污染整治方面,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分片区(城镇、水乡、丘陵、沿海、山区、埔田)各建设1座以上渗滤液处理设施,负责规范处理各片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收集到的渗滤液等。

责任清单

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

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的要求,坚持“把任务清单化,把清单责任化,把责任目标化”的原则,将责任清单制度贯彻于各级各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的全过程工作中。进一步明确镇街、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目的性,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责,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形成责任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镇街、部门职责体系,有效保障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顺利推进,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顺利达成。

绩效考核

对不合格者实行区域限批

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提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市政府通报表扬并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治污工程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性奖励。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由市政府返还1.5倍已缴纳的保证金。

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绩效考核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没收保证金,并实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