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汕尾市“体彩杯”游泳公开赛的通知

18.07.2014  16:17
汕尾市体育局定于8月16日(星期六)面向社会举办2014年汕尾市“体彩杯”游泳公开赛。

  全市广大游泳爱好者:

  为促进我市游泳运动发展,丰富社会文体生活,激发广大青少年和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服务汕尾形象提升和振兴发展,市体育局定于8月16日(星期六)面向社会举办2014年汕尾市“体彩杯”游泳公开赛。现公布竞赛规程,请广大游泳爱好者踊跃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汕尾市体育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2014 年汕尾市“体彩杯”游泳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汕尾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汕尾市体育场、汕尾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汕尾分中心

   四、竞赛日期: 8月16日(星期六)

   五、竞赛地点: 汕尾市全民健身广场游泳场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蛙泳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

  女子组:蛙泳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

   七、 参加办法:

  (一)具有汕尾市本地户籍的广大游泳爱好者,身体健康,掌握游泳技能。

  (二)报名人数每组上限40人,额满为止,每人限报2个单项。

  (三)比赛分组:

  1、男子甲组(1954年8月1日-1964年7月31日);

  2、男子乙组(1964年8月1日-1994年7月31日);

  3、男子丙组(1994年8月1日后出生);

  4、女子组(年龄不限)。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各单项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二)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0-2014》及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执行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比赛出发时,各种泳姿除仰泳外,均可从出发台、池边、池内出发。

  (四)本次比赛“出发信号”为电笛声。

  (五)凡参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确因伤、病不能继续参赛者,需经赛会指定的医院出示证明,报竞委会批准后方可退出比赛,凡退出比赛者不得参加后继赛次的比赛,已获得的成绩有效。凡无故退出比赛者,除按组委会制定的“竞赛纪律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外,并不得再继续参赛。

  (六)本竞赛规程设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参赛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九、报名方式:

  (一)2014年8月10日以前到汕尾市体育场递交参赛报名表,并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报名地址:汕尾市全民健身广场办公楼一楼,电话:3395122,联系人:吴学聪(13929393999)、梁珊珊(13560566106)。

  (三)信息查询和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http://www.swsports.gov.cn

   十、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奖励。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减一录取。

   十一、经费:

  竞赛组织费用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等负责。

   十二、其他规定:

  全体参赛人员应做到:文明参赛、尊重观众、遵守纪律、遵守比赛时间、尊重裁判、尊重对方。

   十三、检录方式及要求:

  参赛运动员按比赛顺序提前30分钟检录。

   十四、申诉规定:

  对裁判判罚有异议时,应询问裁判长,如对裁判长判罚仍有意见的,应提出书面申诉,并上交申诉费1000元领取申诉书。仲裁的决定是最终判定,如改变原判罚的,退还申诉费;维持原判罚,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汕尾市“体彩杯”游泳公开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请在参赛项目拦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