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杀人坐16年牢喊冤 浑身是伤称遭逼供
刘吉强的姐姐刘丽霞手持弟弟当年的照片。刘吉强在给家人的书信中多次要求申冤,家人为此奔走了16年。京华时报(微博)记者 李显峰摄
刘吉强手写的控告材料,其中详述了警方刑讯过程。
34岁的刘吉强走进公安局,滞留7天7夜。这7天扭转了他的命运。此后16年,贯穿他生活的主要事件是:鸣冤。
1998年2月,吉林省吉林市发生一桩凶杀案。案发后,刘吉强被传唤,在公安局失去人身自由的7天时间里,他供述了杀害女性朋友郭红宇的详细过程,但进看守所后,刘吉强即翻供,并控告警方刑讯逼供,所有杀人供词全是毒打所致。
该案经历一次发回重审,多次撤诉后再起诉,吉林市中院一审判处刘吉强死缓。上诉之后,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长冯守理为其无罪辩护,但未能扭转死缓定局。该案 基本凭刘吉强口供定罪,没有物证,也无直接人证。看守所退休管教亦证实,刘吉强入所时,包括隐私部位在内全身遍布电击伤。
招供
“经过七昼夜奋战的船营警方,一举破获了发生在情人节里的凶杀案……”
郭红宇的死,从一开始就蒙上“情杀”的影子。她出事那天是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
郭家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华南胡同某居民楼3层。勘查笔录显示:郭宅面积约90平米,南北朝向,户门朝西。进门之后,有一条走廊引向方厅,走廊左侧依次是卫生间和厨房,西南为郭红宇父亲的办公室,东南为郭父郭母房间,东北是郭红宇房间。
郭红宇那年27岁,未婚,个体户。
当年2月15日早7时左右,郭家楼下住户康某发现,屋顶一直滴血水。联想到14日傍晚楼上有打斗动静,康某立即报警。警察之后发现,郭红宇躺在郭父办公室门的南侧。
勘查笔录记载:警方到达现场时间为7时20分。现场沙发和床上有大量血迹,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少量血迹和明显被水冲过的痕迹。两张办公桌部分抽屉被打开。发现一褐色皮包,经核实,内装一台BP机丢失。经法医鉴定,郭红宇系被砍伤头部后窒息死亡。
当年2月26日,警方通讯员就此在吉林市《江城晚报》刊发一则400多字的消息—《卖药青春女魂断情人节》。
该文写道:“2月22日,经过七昼夜奋战的船营警方,一举破获了发生在情人节里的凶杀案,将犯罪嫌疑人刘吉强抓获。”
“刘吉强于2月22日供认:2月14日是情人节,他在白天几次传呼前女友郭红宇出来叙旧,郭都没有答应。下午五点多钟,郭给刘来了个电话,两人商定在刘 家楼下门口见面。后,刘、郭两人来到郭家。谈话中,刘对郭冷嘲热讽,并质问她白天跟谁在一起。争吵中,郭又接到别人打来的电话,并答应两个小时后前去会 面。刘见状怒从心头起,与郭激烈争吵,继而厮打。失去理智的刘吉强窜到郭家厨房操起菜刀冲入室内,照郭的头部、面部连砍数刀,将郭当场砍死。”
判决书显示,警方证据链主要由13组证据形成。包括:刘吉强口供,刘吉强手机通讯记录,5个与刘或郭有联系的人的证言,郭家楼下住户证言,刘丽霞证言,刘吉龙证言,办案刑警邱斌证言,法医鉴定结果、现场勘查笔录。
上述证据显示,没有任何人目击刘吉强到过现场,现场也没有提取到刘吉强的指纹、DNA等直接物证。
证据链全凭口供维系。警方认为,郭红宇死亡时间在17时44分至18时左右,其间刘吉强说不清自己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