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广东省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能效状况的通报

17.05.2014  21:14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3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能效状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情况。  

  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瓶充装)单位持有各类省级特种设备许可证共2551张。

  (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全省在册特种设备共计111.2324万台(压力管道和气瓶除外),其中锅炉5.0715万台,压力容器33.3983万台,电梯45.9882万台,起重机械18.3962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1644万辆,客运索道17条,大型游乐设施2121台(套)。另有气瓶3754万只,工业压力管道1.55万公里。设备总量比2012年增加了10.26%。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情况。

  全省共有作业人员考试机构47个。全年共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5.50万张。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省质监部门(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同)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44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30个、县级112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共692人,其中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安全监察员共532人。全省有经核准的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7个,其中省质监局直属机构1个(下设11个分支机构),市局直属机构12个,企业自检机构4个。共有职工2853人,其中持有检验人员资格证的1953人,共持有各类检验人员资格证4679张;持有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的有705人。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3个,无损检测机构20个,气瓶定期检验机构141个。

  (五)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和执法监督情况。

  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2287台锅炉、84084台压力容器、10324台起重机械、526.8908万只气瓶以及18.4731万件压力管道元件、9278只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723个;对10.7539万台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6366万个;对58.8406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3.1845万个;对607.8317万只在用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处理问题气瓶39.4989万只。

  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共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6.3317万人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792万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588宗,吊销特种设备许可证2张。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全年我省共发生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24起,死亡17人,重伤5人,均为一般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为0.22,万台死亡人率为0.15,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数量在省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之内。

  (二)事故特点。

  三、特种设备能效状况

  全省锅炉制造单位出厂的1896台锅炉完成了产品能效测试,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锅炉88%、燃气锅炉90%、燃煤锅炉82%、其他燃料锅炉81%。

  在用锅炉能效测试3100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电站锅炉88%、燃煤电站锅炉88%;燃油蒸汽锅炉85%,燃气蒸汽锅炉87%,燃煤蒸汽锅炉77%,其他燃料蒸汽锅炉77%;燃油热水锅炉87%,燃气热水锅炉87%,燃煤热水锅炉87%;燃油有机热载体炉79%,燃气有机热载体炉83%,燃煤有机热载体炉76%,其他燃料有机热载体炉74%。

  四、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情况

  (一) 领导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省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把特种设备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一把手”亲自抓,亲历亲为,每季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认真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省质监系统不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度。省质监局与各市局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状,并加强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考核,有效促进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制。

  (二) 系统性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省质监系统进一步强化了对系统性风险防范关键环节的认识,自觉把系统性风险理论运用到具体监管工作中,对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勤分析、勤思考、勤报告,有针对性地主动开展风险源识别和研判,积极采取控制措施,使一批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三)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突出排查重点,彻底治理安全隐患。各地积极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2013年6至9月深入组织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设备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突出行业性安全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在涉氨特种设备方面,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事故发生后,我省反应迅速,行动有力,立即出动检查人员3246人次,对992家单位实施了“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治理隐患366个,立案查处7家。在气瓶专项整治方面,继续严厉打击了翻新改造气瓶、充装过期和报废气瓶、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37宗,吊销1家瓶检站检验资格,进一步规范了气瓶“两站”的充装、检验行为。在电梯专项执法检查方面,部署开展了针对制动器保养不到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电梯33156台(次),涉及维保单位729家(次),发现隐患1436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82家。在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面,各市区质监局结合当地实际,并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别针对工程建设工地、高速公路、城际轨道,以及石材、冶金、港口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共治理安全隐患153处,立案查处5宗。坚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省质监系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588宗,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人。

  完善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部分市质监局还每周召开监察、稽查、检验等相关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安全形势,分析解决问题;省质监局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性安全隐患与事故分析会,总结阶段工作,分析安全隐患与系统性风险;省特检院还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检验质量分析与风险评估,并报告省质监局和有关地市质监局。

  强化质量监督,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因素。继续保持了对在液化石油气中非法掺混二甲醚或其它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年共部署5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4259批次,覆盖了全省所有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平均不合格批次发现率为1.6%。对抽查不合格的充装单位,均已立案查处。还首次部署开展了对锅炉水处理设备和药剂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推动消除因水质原因带来的安全和节能问题。共抽查水处理设备26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抽查水处理药剂65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不断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依托企业继续完善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强化了应急演练;省质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中心设施,省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对全省应急救援物资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建档;各级各单位始终坚持了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落实。

  (四) 安全技术把关能力进一步发挥。

  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切实履行技术把关职责,通过技术检验及时发现了一大批存在安全问题的特种设备。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和广州机电院等还对46086台在用电梯进行了监督抽查,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1%,较2012年的18.6%有明显下降,较好地消除了在用电梯安全隐患。

  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积极开展技术研究,不断提高检验发现问题的能力,近几年共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3项,其中国家质检总局项目18项,省质监局及省科技厅项目15项。

  省特检院先后整合了11个分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为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省特检院对11个分院实行人、财、物和业务统一管理后,发现排除安全隐患能力大幅提升,2013年就发现安全隐患达7.9万台次。防范系统性风险能力得到有力保障,成为石化行业“保安全”的核心技术力量。

  (五) 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

  认真研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质监局对特种设备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报国家和省同意,已累计取消行政许可10项、下放行政许可2项、部分转移行政许可5项、转移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大胆创新,率先实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突破口,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探索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省各地借鉴广州、东莞两市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全面推进了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底,广州、东莞两市确权率为90%,投保率达70%,全省确权率为84%,投保率达49.1%,珠海、梅州、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6个市超过90%。此外,广州、东莞、中山、珠海、汕头、江门、茂名、清远、潮州、云浮市及顺德区新增电梯中由制造单位直接维保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维保的比例均超过95%,更换新标志数达350415台,更换率为78.6%。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国家质检总局还在东莞召开现场会专门推广广东经验。国内有20多家新闻媒体做了宣传报道。

  (六) 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抓法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了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与监督办法的修订工作,为行政许可下放后的工作规范提供了保障。研究提出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修改草案,并争取省人大纳入了立法修订工作计划。深圳市人大颁布了《深圳市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州市政府以市长令颁布了《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在构建首负责任体系、加强维保行业监管、确定监督检验性质等方面有所突破。

  抓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知识,共举办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知识讲座、宣贯会78场(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450余场(次),努力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抓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基础工作调研。省质监局组织对监察检验机构基层能力建设、“三驾马车”中的角色定位与合作、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电梯监管模式、建立考核管理平台规范考核发证工作、强化工业锅炉节能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5个调研报告。

  抓行风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在抓业务的同时,全省质监系统注重思想和行风建设,注重树立特种设备人的良好形象。省质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坚持为民务实;各地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系统持续保持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环境和氛围。

 

  广东省质监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