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2014年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01.01.2015  01:33

   为贯彻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广东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方案》(粤通业函[2014]100号)落地实施,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我局组织三个检查组,于2014年12月8日至12日对广东电信江门、中山、珠海市分公司,广东移动汕头、潮州、揭阳市分公司,广东联通佛山、肇庆、韶关市分公司,广东铁通汕头市分公司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均能快速贯彻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认真对标,真抓实干,自查补短,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快提升。主要表现在:
   (一)各企业建立完善了组织架构。省市公司均设立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有较明确职责分工。
   (二)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企业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事件紧急预案,重点岗位员工均签订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书。
   (三)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重要用户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关业务平台基本做到内外网接入设备物理隔离。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人员工作账号基本能落实“一人一账号”原则,账号使用时需经过手机随机码验证。用户个人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销毁工作均能按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制订落地举措。企业内部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均建立和实施严格审批流程,大幅减少批量泄露的风险。
   对检查发现需完善的问题,我局检查组与企业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