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12.11.2015  18:09

粤教高函〔2015〕245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44号)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拟于201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2015年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建设期为4年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其中每校抽查2个重点建设专业),以及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依据、方式和时间

中期检查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采取学校自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程序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应用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报本次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对举办方承诺未落实、建设经费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院校,将视情况取消其立项资格并终止对其支持。

四、材料要求

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一)纸质材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份。内容一般包括: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2.建设经费和举办方承诺落实情况;3.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4.重点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5.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6.示范与辐射成效;7.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8.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问题;9.下一步的措施等。

(二)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至[email protected]: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4.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网络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登录网址、用户名、密码。以上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齐攀、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省教育厅基财处联系人:李洁雯,电话:(020)37629582;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周薇薇,电话:(020)83170552。

 

附件:项目院校建设情况进展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