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2015  20:06

粤教思函〔2015〕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将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项目

子项目( 11 个):

1. 分课程类。 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分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承担广东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如“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即为1个子项目,共8个。

2. 综合类。 全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微课资源开发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新任教师培训;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团队培养计划。共3个子项目。

承接以上11个子项目的单位确定为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周期为四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下一年资助经费。

申报对象: 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须为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广东高校宣传思想引领工程建设项目

子项目( 4 个) : 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培训、高端研讨;高校新媒体平台展示;高校理论舆情热点研究;广东高校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专项研究。

申报对象: 以高校党委宣传部门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三)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 3 个):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含辅导员)培养、培训及交流,指导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组织评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高校实践育人高端研讨。

申报对象 :以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四)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五)高校校园文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

子项目( 4 个): 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指导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及成果展示;指导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指导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联盟及e班建设。

申报对象: 以高校二级部门或教育部、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六)中小学德育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 3 个): 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程,全省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中小学德育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项指导;中小学德育研究项目管理和成果展示。

申报对象: 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或地方成立的中小学德育相关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七)中职德育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 3 个): 中职学校德育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中职德育研究项目管理、特色与品牌培育及成果展示;指导全省中职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申报对象: 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或地方建立的中职德育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提升工程项目

子项目( 3 个):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征集展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申报对象: 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或地方建立的中小学心理健康相关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九)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项目

任务: 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广东复赛组织工作。

申报对象: 以中职学校或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名义申报。

(十)第三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项目

任务: 新建若干个全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打造班主任工作骨干团队,辐射带动当地班主任队伍提升水平。

申报对象: 全省在职中小学名班主任,具体条件参见《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粤教思函〔2011〕38号)。

申报数量: (1)非省属学校。以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为单位申报,每个地区可申报工作室2个(兼顾已有工作室学段分布情况)。(2)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3个以上学校(需确定牵头学校)为协同体联合申报。已有牵头工作室的学校不再申报,一个学校只能参与一个工作室协同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不能组成协同体申报。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和华师附小可联合其他中小学申报。

(十一)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

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数量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子项目。

(二)申报要求

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均为面向全省开展工作的项目,不是在区域内或单个学校内开展德育研究和实践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服务于全省学校德育研究和实践。

(三)项目金额

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实际确定补助项目和标准。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1. 纸质文本申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请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交附件1中的申报表,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交附件2中的申报表,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提交附件3申报书,其余项目均提交附件4申报书。

此外,所有项目均还须报送《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 网上申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项目申报管理员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网上办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省级教育工作专项” —>“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进行申报。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传申报材料必须在9月7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省网上办事大厅运维电话:020-83170996。网上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一是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即每份申报书对应一个办件编号,不能将所有申报书进行打包申报。

二是“上传附件”环节的上传材料为各项目申报书,须使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扫描版。

(二)前置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请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前置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前置审核、不予受理的项目,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前置审核的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

(四)下达资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计划,并按规定呈批。根据审批结果,下达专项资金。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汪芸;电话:020-37627818,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莫辛燕,电话:020-83170362。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或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阅下载。

 

附件:1.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3. 2016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德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5.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5.zip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