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4〕153号)
粤安监〔2014〕153号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
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27号)的有关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14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经省领导同意,现下达2014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根据《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直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省安全监管局签订合同;地市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地市安监局签订合同;省、市安全监管局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由各自局主管专项资金的业务部门与资金使用部门签订合同。《2014年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文本可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dsafety.gov.cn下载,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合同书的填报签章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合同书一式6份(项目无协管单位的,一式4份)按照项目类型(地市项目、省直项目)分别送达地市安全监管局或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联系人:王昌国、王秀文,联系电话:020-83135932,83135927)。对逾期不报或逾期报送项目合同的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安排上一律不予考虑。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财政局(委)和省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汇总表
2.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3.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执法监管装备项目明细表
4.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执法视频装备
项目明细表
5.2014年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省安全监管局 省 财 政 厅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14专项资金汇总表.xls |
附件: 附件2: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明细表.xls |
附件: 附件3:2014年专项资金执法监管装备项目明细表.xls |
附件: 附件4: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执法视频装备项目明细表.xls |
附件: 附件5:合同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