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种苗部分)安排计划的公示

30.09.2014  11:30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种苗部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尹旭,电话:020-83170122

  省林业厅联系人:孔凡启,电话:020-81722019

  附件:2014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种苗部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