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31.08.2015  16:49

 (粤科公示〔2015〕2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支持我省科技创新事业,带动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组织公开遴选,根据遴选结果,拟选定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作为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2015年拟安排39.8935亿元至该受托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5日(共6天)。

  联系电话:020-83163626(省科技厅),020-83170279(省财政厅)。

  附件: 2015年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安排计划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