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19.12.2019  17:54

关于做好 2020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举行。我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单位,考场设在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考试时间为21日、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和东区实验大楼(考试时间为23日上午8:30—下午14:30)。

为营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严控噪声污染。加强考试期间考点噪声污染控制,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和东区实验大楼附近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2. 严控扬尘污染。加强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对已经批准的要采取措施,考试时间段内暂停施工。

3. 做好保洁工作。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保洁频次,全力做好考点周边环卫保洁工作,确保考场周边的环境卫生质量。

4. 加强应急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应急机制,快速行动,形成合力。考试期间,遇到发生影响考试环境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同时,热情为考生提供应急服务。

 

 

校长办公室

研究生院(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