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磨一“建” 广东司法建议从幕后走向台前
五年磨一“建” 广东司法建议从幕后走向台前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5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289条,其中被吸收转化383条,回复率达52.3%……
敢于亮“建”,善于亮“建”,勤于亮“建”,已成为广东法院延伸司法社会职能的自觉。
如果说审判是维护公平正义看得见的利剑,那么司法建议则是预防、弥补社会治理漏洞那把隐性之剑。
主题精准、形式多样、结构优化、机制创新,这是广东法院司法建议的“剑谱”。一谱在手,广东司法建议之剑,舞出了“粤”味儿,秀出了“岭南”范儿。
据了解,2011年以来,广东法院发出司法建议8753条,获得回复2684条,采用转化1025条,建议主体9256个,提出具体措施21478项。
主题精准: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
案多、案新、案难,这是案件大省广东的特色。
然而,丰富的案源,最初并未成就高水平的司法建议。特别是在案多人少的珠三角地区,法官经常陷于“好料太多,不知写哪个好”的困惑。
于是,在“怕错过”的心态下,司法建议数量达到顶峰,2012年全省共发出司法建议2428条(同比增长近5.5倍),然而回复率却不到20%,采用转化率更是低至10%。
“立足本土,紧扣主题”“实现由量到质、从粗到精的转变”,2012年全省第一次司法建议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思路决定出路,一批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如雨后春笋。
服务海洋经济,2012年广州海事法院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提示港航业五大问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加强“港货”专卖店监管,防止问题食品流入,把好“一带一路”入门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首提规范跨境电商直营店商品标签,促进自贸区跨境贸易健康有序;韶关、江门等地法院开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司法建议活动,提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司法建议,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建言献策……
同时,保护“客家”饮食文化、维护“归侨”祖产等富有广东本土特色的司法建议,也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提“译建”
涉外案件多、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这是开放前沿广东的特色。
“我们的司法建议不仅要对内,还要对外。”广东高院前院长郑鄂表示。
对这句话体会颇深的莫过于广州市南沙区法院的法官吴颖。“80后”的她,2014年向美国某全球知名服装公司发送了广东自贸区首份中英文对照双语司法建议。
吴颖介绍说,发这份中英文司法建议,源于自己的一个不解:该公司对同一被告侵犯其数个商标权的行为,本可一案起诉,合并解决,但却多次起诉,人为造成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对涉外主体发司法建议,原则上可以使用中文,但为让建议直达公司管理层,防止翻译过程中的意思偏差,我们选择了发送中英文司法建议。”
建议很快得到回应,该公司表示在以后类似案件中,不再多次起诉。
尝到中英文双语司法建议甜头的还有广州海事法院,他们将2012年发布的《广州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制作成英文版本,并在该院英文网站上面向国际公开,供国外当事人参考。目前,该通报的点击量已经超过80万次。
据了解,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前海片区、横琴片区所在法院以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代表,2011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向189个涉外商事主体发出126篇中英文对照双语司法建议,回复率达71.5%,中英文双语司法建议已成为展现广东对外开放水平的靓丽名片。
结构优化:“二八”定律的再平衡
“2011年以前,约80%的司法建议指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到20%的是发往企业的。”广东高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说,“而最近几年,发往企业的司法建议越来越多,格局正发生着悄然变化。”
主体结构变化的背后是人案矛盾和旺盛的企业需求。
“基于大型企业的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向其发送司法建议可防止类案发生,减少法院办案压力,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企业对我们的司法建议‘求贤若渴’,发现问题、防范经营风险是其最大需求。”
尤其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涉及某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的纠纷大量涌现。
如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发现,近两年,微信公众号网络版权侵权呈高发态势,且还有大量投诉等着向法院起诉。
为防止矛盾纠纷的大量涌入,该院向微信运营商发出畅通微信维权渠道、做到及时通知删除、加大过滤技术研发力度、密切跟踪侵权投诉较多公众号、发动6亿微信用户监督抄袭行为的司法建议。
今年1月11日,该运营平台在其发布的《2015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将上述建议在维权部分予以体现,引起众多微信用户围观。
再如金融领域,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就小额贷款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过程中,存在的联保审查不严引发纠纷提出建议;兴宁市人民法院向某大型国有银行就农户联保中收贷难问题提出建议……
2011年以来,广东法院向企业类主体发送司法建议的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该比例已由2011年的20%上升至37.2%,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小额贷款、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机制创新:隐性司法的显现表达
重数量轻质量、重发送轻沟通、重回复轻采纳、重考核轻执行,“四重四轻”曾让广东法院司法建议陷入困境。
“破解难题关键在机制创新。”郑鄂一语破的。机制创新就此拉开序幕。
归口管理,司法建议找到了“婆家”。2010年9月,广东高院党组会议决定将司法建议工作归口研究室管理,负责全省司法建议的统筹规划、重大司法建议跟踪、督导考核等工作。
校准航向,司法建议由数量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纠正以数量换质量观念,防止一条司法建议用到底,改头换面重复用等滥竽充数行为。
管理智能化,“司法建议工作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制定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建立与被建议单位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络机制。
……
一系列创新“组合拳”,让广东法院司法建议驶入快车道。2011年以来,广东法院共提出立法建议33条,其中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等建议已变为现实,是司法建议隐性司法显现表达的典型范例。
(作者:罗海 责任编辑: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