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争议再起,存废当有定论

16.11.2015  17:52
原标题:年票争议再起,存废当有定论

又到年底,广州相关部门又催促车主交年费并展开专项稽查行动,年票话题随之再次升温。据媒体报道,随机调查有超过四成车主抵制不交年费,不少网友呼吁取消不合理的年票制。

虽然相关部门此次“专项稽查”只是对往年欠缴年票费的派发《告知单》和对本年未缴费的派发《温馨提示》,更重要的是因为是否按期缴纳年票费与年审、过户等并不直接挂钩,因此不少“胆大”的车主早已选择拒交。缴费的市民也有人表示不服气,认为这一政策目前起到的效果就是“管老实人”。

广州年票制从2001年开始“试行”,几乎从其诞生之日起,社会对其质疑就从未停息过。最大的质疑是其合法性。正如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所指,年票应该服从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的规定,还应该服从2002年国务院关于“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的规定。从这两点看,广州实行年票制没有法律依据。因而,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很有必要对年票制合法性进行重新审查,不能不闻不问。

另一个质疑点是,年票制的有效期。按照广州年票制最初设计,一开始只包括内环路、广州大桥、海印桥等路桥,其还贷基数约为60亿元,预计在15年内是可以实现还贷结束停止收费的。事实上,按照当年的预算,随着车辆保有量大大增加,还贷结束时间完全可以大大提前,年票试行办法在完成这种阶段性使命之后,应该顺理成章自动失效。有关部门称每年年票收费不足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的利息,其实是将后来的更多公路“”进年票制,如此怎能让人信服?

再一个质疑点是年票收入去向不明。如果说质疑年票制的合法性是决定其存废的根本问题,那么,追问其具体去向则是关系到年票收入使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广州年票收入一直被指是“糊涂账”,这并非没有道理。2011年媒体披露“占城投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八成的年票资产被转出”的消息,此时人们才知道当时已收了10年、每年七八个亿的年票竟让城投集团坐享其成。同年,花都区辖内杨荷、龙口等5个收费站超期收费、收费去向不明事件曝光,年票制再次遭遇严重信任危机。去年和今年初的广州市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质疑年票收入不知所踪,呼吁公开账本,但始终见不到明细账。相关数据显示,去年年票收入约为14.3亿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如果一直是去向不明,就始终难免被质疑。

当穿着“试行”的马甲存在15年的广州年票制再度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时候,其何去何从的问题已经到了必须真正重视的时候了,而不是继续任由其年年争议年年照收,而且980元的定额年票也是“打死不降”。尤其是,任由“胆大”的不交而“胆小”的照交这样的怪现象存在,无疑是对年票制的极大讽刺,毫无疑问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污点”。

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称广州过半车主不交年票,一些代表委员也加入其中“助威”。当时,相关政府部门坦承对拒交年票的处罚无上位法,缺乏处罚手段。可见,年票制实际上已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面对年票制越来越充分暴露出的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反思其前世今生与决定其命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