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东莞市2015年第四季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企业的公告

03.05.2016  1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辖区内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其中,东莞顺益纸品制造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16批次不合格产品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东莞市黄江岳鑫造板厂等14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整改复查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东莞市2015年第四季度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生产企业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