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全面部署2015年统计法规制度工作

02.07.2015  22:40

  6月25日,广东省统计局在肇庆市召开全省统计法规制度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统计政策法规和制度方法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全省统计政策法规和制度方法工作。省统计局副局长彭启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法制工作负责人和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彭启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统计法规制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2014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围绕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在统计法规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很多工作亮点,取得可喜的成绩。在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在2014年度国家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中,我省统计法制工作、统计设计管理工作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同时他要求,各级统计法规制度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促进“三个提高”、加快创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做出新的贡献。

  彭启鹏强调,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以“三个提高”为中心,以改革创新、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为主线,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优化统计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供坚强的保障。

  彭启鹏对做好全省统计法规制度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年”建设。 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镇街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扎实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源头数据质量管理,严格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检查。 二要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水平。 健全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三要加强统计制度方法建设。 协调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开展统计区划和城乡划分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不断开展制度方法研究。

  会议还介绍了2014年各地法规制度工作的亮点,并就做好全省统计法规和制度方法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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