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2016年节能工作现场监察考核

02.11.2016  14:05

根据粤府管[2016]8号文《关于开展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 11月1日上午,湛江市经信局组织节能监察专家组对我校节能工作进行现场监察考核。受学校能源管理负责人陈泽球副校长委托,后勤管理处处长陈彦清主持了节能监察现场汇报会,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节能办、以及学校能源管理主要部门和用能大户的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配合提供相关监察支撑材料。节能办主任卢等文从“节能目标制定与落实情况”、“节能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与统计情况”、“开展能源审计情况”、“公车配备使用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和使用情况”等六个方面向专家组汇报了我校2016年节能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监察专家组一行围绕上述六大方面进行现场监察,并仔细查看了对应的支撑材料和统计报表。专家组组长谢欣在总结讲话中对我校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健全节能管理机构,不断完善节能制度,加强节能宣传与教育培训,强化用能计量、监测和统计,狠抓技改节能、管理节能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我校尚有部分属于列入政府明令淘汰的高能耗产品目录的小电机仍在使用,建议我校尽快立项在明年上半年完成改造,推动“十三五”节能工作更上一层楼。




(新闻主编:金国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