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6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及培训大会
6月14日,我校在石牌校区召开2016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及培训大会,副书记黄兆团代表“华南师范大学210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全校各单位负责人、分管资产的领导、资产管理员共10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廖江南主持。
黄兆团指出,这次资产清查是在财政部统一部署、广东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下进行的,是我校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黄兆团强调,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全体资产保管人参与资产清查的动员、宣传及培训工作,将资产清查工作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会上,廖江南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清查基准日和范围、清查内容、时间安排、盘盈和盘亏处理等国家统一的清查政策、方法、步骤及要求进行了解读;并就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中的工作分工、工作流程、时间要求等进行了说明。我校二级单位自查时间为6月中旬至6月30日,学校组织核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中旬,7月中旬至7月31日为学校汇总上报时间。全校的资产清查报表和报告,须在8月1日提交给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
随后,资产管理处汪锡鑫结合学校新建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清查操作进行了演示培训,并解答了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的疑问。
利用学校新建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以由资产管理处向各单位在线发布资产清查任务,经过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线上进行资产使用保管人实名制整理后,资产清查任务直接下达到使用保管人,由资产使用保管人清查核实自己名下的资产信息并贴上资产清查标签,则自查工作基本完成了,使得这次的资产清查在任务分解、工作精度、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改进。
作者/通讯员:林盛 汪锡鑫 | 来源:资产管理处 |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