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情妇失踪6年被宣告死亡 怨妻狠心回家起诉离婚

11.06.2015  10:49

  中新网韶关6月10日电 (李凌 汪次安 林倚萍)广东翁源县男子丘某抛妻弃子携情妇离家出走6年半毫无音信,其妻经报警查无下落后,向法院申请宣告丘某死亡。丘某因户口被注销诸多不便只得回家,不仅毫无愧疚竟埋怨妻子狠心并起诉离婚。

  翁源县法院10日通报,丘某夫妇因感情不合分居已满6年,亦表示已无和好可能,符合《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但丘某需依法支付抚养费至次女年满18周岁,并需负担失踪期间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近6万元。

  据翁源县法院介绍,丘某与妻子张某于1994年结婚,次年生育一子。2002年间,因妻子怀疑丘某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二人开始不断发生争执,夫妻关系出现裂痕。2006年,夫妻二人又收养了一个女儿。2008年3月,张某发现丘某竟与其他女人在外面同居,气急之下大吵大闹,丘某于是干脆带着情妇远走高飞,从此杳无音信。

  张某在苦寻丈夫无果后,于2009年5月报警求助,但仍无丘某的下落。2013年3月,因丘某下落不明满4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宣告丘某死亡,法院于2014年4月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2014年9月,丘某因户口被注销产生诸多不便,终于“复活”重新返家,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其死亡宣告。当撤销其死亡宣告获准后,丘某便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庭上,丘某称自己离家出走实属被逼无奈,称张某宣告其死亡的行为极其恶毒,不可原谅,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张某则辩称,丘某出轨在先,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之所以申请宣告原告死亡,系因迫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张某提出,丘某失踪6年半对家庭不闻不问,应补偿失踪期间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