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提前上架 市民大多观望

29.01.2015  04:27

  信息时报记者 梁浩烨 见习记者 蔡毓和

  目前距离春节不到一个月时间,惠州市场上的年货促销战也早早打响。记者走访发现,今年无论是超市还是网上,都已推出年货促销活动,营销期延长。而市民并不急于购买年货,准备等过一段时间有更大优惠力度时再下手。

  律师提醒,若年货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依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而快递公司方面则建议,市民最好错峰下单购买年货,免得到了年底无法发货。

   商超

   年货比往年

   提前半个多月上架

  近日,记者走访江北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在各大超市的显眼处已陈列出各式各样的年货。江北嘉荣超市的工作人员小魏告诉记者,今年陈列年货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好多,营销期拉长。华润万家的工作人员李小姐也表示,今年特产比往年早上架了足足半个多月,但出手购买的市民并不多。李小姐认为,出于保鲜期的考虑,很多市民都会到春节前半个月再买年货,目前目前顾客大多在围观是正常的。而江北沃尔玛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除了特产外,今年进口食品比较受到市民的喜爱,目前已将一些进口食品加入年货陈列。

  居住在江北的市民罗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得知很多商场超市都开始陈列年货,便带家人来看看,主要是对比价格。现在距离春节还有半个多月,并不着急购买,准备等过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优惠再做决定。而同样在超市选购年货的叶先生表示,今年打算回家过年,所以最近就想到超市买点广东特产。他告诉记者,今年的年货和往年差不多,准备先观察一段时间,等价格有优惠的时候,多买一点回老家。

   电商

   快递送到家

   网购年货受热捧

  临近春节,电商也不甘示弱,纷纷推出年货促销。2014年1月初,京东商城便推出“逛大集、办年货”促销活动,1号店的“美食年货大街”、天猫的“腊八年货节”也争相走亲民路线,食品饮料、酒水茶饮、电子数码等年货产品全面参与促销,优惠力度从3折到5折不等,均取得不错成绩。

  而今年电商们也乘胜追击,天猫商场推出的年货节中,“零食主场”和“酒水会场”等均有3折起的优惠。淘宝网甚至还玩出“新花样”,在“全民团圆”版块推出“华东年味”、“东北年味”、“华北年味”、“华南年味”、“港澳台”等不同“家乡味道”的年货。年货专场还推出“每日一疯”版块,号称每天推出一种传统年味,唤醒国民记忆。

  而京东商城则推出手机优惠券,优惠券领取者可享受“满1000元减50元”等优惠。

  网购年货的便捷性大受消费者欢迎。李女士老家在河南,由于每次回家都要大包小包拎着,对于长途跋涉的李女士来讲确实很不方便,于是今年她选择网购快递到父母家里。“春节正是游子返乡的高峰,往年几包行李带上火车很不方便。现在网购年货非常便利,解决了许多烦恼。”而在记者走访中,大多数消费者都会选择网购“食品特产类”作为年货。市民孙女士表示,在天猫的年货中,干货食品比较便宜,所以购买这些食品比较划算。

  惠州市江北顺丰快递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往年春节前快递件都会爆满,高峰时甚至超过“双11”。而一些快递公司春节期间放假,可能会导致这些快递件延期到达的现象。而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一些网店客服人员也将休假,所以消费者下单前应先询问发货时间,最好提前错峰购买,以免造成延迟收货。

   温馨提醒

   买年货应选择到正规商家

  无论是网购还是现场购买,年货若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对此,广东伟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达峰表示,《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此外他还表示,《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惠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则建议,消费者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的正规年货展销会或商家,不到街头农产品联展上购买,以免买到劣质年货。同时,购物后应保留好加盖公章的有效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