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才新政2017年起实施 六类人才可直接引进

30.12.2016  19:40

  新华社深圳12月29日电(记者 白瑜 孙飞)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赴深圳工作创业,深圳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应届毕业生接收政策和在职人才引进政策在内的人才引进新政,包括专业技术类人才在内的六类人才可直接引进。

  据悉,将于2017年元旦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引进新政包括《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及其配套文件《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深人社规[2016]23号)。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和户籍迁入新政,对于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等在内的六类人才可直接引进。其中,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引进,35岁以下、在深参保三年以上的高级工可以直接引进;而对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按照打分的方式实行综合评价引进。

  另外,对于应届毕业生,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符合基本条件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据了解,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通知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最主要的亮点是“放宽”与“灵活”:进一步加大了引才力度,放宽了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引进条件,如学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办理条件比原来都有所放宽;同时人才评价机制更灵活高效,不论是有一技之长的专才,还是全面发展的通才,都可以顺畅引进。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显示,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而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出现严重倒挂。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深圳近期在人才引进方面连出政策组合拳,以促进户籍人口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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