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迁子女在广州参加中考审核工作即将启动

09.01.2019  11:22

大洋网讯 2019年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审核即将开始。今年随迁子女报名资格有变,从“四个三”放宽到“两个有”。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随迁子女父母身份信息采集中

目前,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已经在进行中,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以供核验。由市招考办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户籍、居住证数据进行比对和审核。在2019年3月中考报名期间,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行正式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核信息,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应尽快补充材料。预审核结果,考生可在中考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信箱查询。对审核有异议的,考生须在4月19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审核系统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5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对于不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继续留在广州市升学、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所在地升学。

有疑问可咨询市区招考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必须由父母非广州户籍的一方提供。若考生父母双方都是广州户籍,本人是非广州户籍,也不可以报考广州公办普通高中。只有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后,方可报考广州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广州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若监护人发生变更,考生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市招考办提醒,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报考政策,注意审核工作的时间节点,准备好资格审核所需的各项证件材料,立足诚信,杜绝虚假。如对报考政策有疑问或对自身情况无法做出判断,可直接咨询市、区招考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信时记者 梁健敏 实习生 周文彦 通讯员 穗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