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19.01.2017  16:06

——2017年1月10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关于东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 经济 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总体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4.7亿元,可比增长8.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31.1亿元,可比增长12.9%,占79.1%。若按部门划分:

——市国税局征收收入193.6亿元,可比增长4.1%。

——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7亿元,可比增长21.1%。

——上级划转税收收入0.5亿元。

——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13.6亿元,可比减少6.6%。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9亿元,从教育收费专户调入3.2亿元,从政府性 基金 调入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2.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1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310.3亿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77.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72.9亿元。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240.2亿元。

——市本级支出301.4亿元。其中:派驻单位基本支出3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8.1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60.2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36.7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5.1亿元,预备费支出2.6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49.1亿元。

——上解上级支出42.2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固定上解支出32亿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一般债券)322.4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6年结转下年支出4.7亿元,全部为两年内未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另外,2016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44.8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主要是:教育支出67.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0亿元,农林水支出17.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7.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5.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3.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亿元,医疗 卫生 与计划生育支出10.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4.5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上级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要求,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中,我市对部分科目资金进行了调剂使用。

图1: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2.3亿元,可比增长10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4%,主要是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带动土地出让收入快速增长。

——土地出让收入295亿元,比上年增加174.2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3亿元。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9.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1亿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51.2亿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8.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224.7亿元。

——市本级支出8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2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3亿元,基本建设支出41.3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4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专项债券)55.3亿元。

——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主要是2016年起应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住房基金等项目的结余。

以上收支相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4.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减少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利润收入按15%上缴部分1.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3.2亿元,其他收入0.3亿元。连同上年结余0.5亿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5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5亿元,增长19.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以上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342万元。

4.社会 保险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3.3亿元,增长8.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8.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6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0.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6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3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5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8亿元,增长10.8%,完成调整预算的99.9%。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5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4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9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9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6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80.5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2016年年末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06.2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结余694.6亿元,统筹基金结余711.6亿元。

截至2016年年末,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为2,593万人次,其中社会基本养老保险671万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575万人,工伤保险445万人,失业保险4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万人,生育保险47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万人。随着我市社会保险参保覆盖人群增加、缴费基数提高和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各项基金收入均稳步增长,同时待遇享受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 养老金 人数分别为33万人和8万人。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和一次性失业金人次数分别为20万人次和16万人次。工伤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分别为3万人、235万人和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2,380元/月,村(社区)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1,03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30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达62.4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及说明事项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部分,2016年我市当年征收收入87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债券收入、置换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2016年我市财政总收入为1370.7亿元。2016年我市财政总支出1341.3亿元,主要包括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464.9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60.2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60.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70.8亿元、政府债券支出377.7亿元。收支相抵,2016年底结余29.4亿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由于重复计算,本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已剔除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1亿元。

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就财政收支预算中对下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以及“三公”经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2016年,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46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5.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9亿元,合计551.1亿元。市对镇街及园区的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是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19.2亿元,镇街基本公共服务补助13.9亿元,对镇街教育补助19.1亿元,派驻镇街单位定额经费3.1亿元等。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说明。政府债务限额方面,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63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8亿元,专项债务78.1亿元。与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619.9亿元相比,一般债务限额增加1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4.1亿元。根据市对镇街及园区的限额分配原则,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251.9亿元,镇街为369.5亿元,松山湖(生态园)为14.7亿元。新增债券方面,省财政厅2016年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6.2亿元,已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报告提交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1亿元,安排用于市本级莞惠城际轨道项目出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1亿元,转贷至镇街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方面,省财政厅2016年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资金361.5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10.3亿元,安排到市本级和转贷至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一般债务;置换专项债券51.2亿元,转贷至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方面,2016年市级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2亿元,其中还本支出1.9亿元,付息支出5.3亿元。

——关于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的说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包含了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进行的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3.9亿元,主要是市直单位的公用经费结余及政府采购应付款。

——关于“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经初步统计,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445万元,对比预算减少4,058万元,具体情况将在决算草案中报告。

(三)市本级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让新动能逐步挑起大梁、旧动能不断焕发生机。投入10亿元,设立产业 投资 基金,充分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投入1.9亿元,大力推进  “机器换人”,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投入1.4亿元,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投入1.1亿元,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投入4,074万元,加强科研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投入2,826万元,启动技能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积极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鼓励专业人才学历进修。

强化产业合作交流。立足东莞的区位优势及产业集群优势,支持企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产业交流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投入2亿元,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投入8,080万元,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投入6,977万元,支持石龙国际班列运转,加快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及中俄贸易产业园建设,打造优质产品进出口交易平台。投入3,969万元,加快保税物流、航空物流、港口物流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投入6,021万元,支持 海博会 、加博会、台博会等重点展会举办。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快生态环境修复,建设绿色宜居家园。投入13.5亿元,支持全市污水处理、截污主干管网养护及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投入5,292万元,推动水生态一期工程建设运营。投入1,732万元,用于运河、石马河及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投入2,900万元,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投入1.4亿元,加快淘汰黄标车。投入1.2亿元,加强东莞植物园及大屏嶂、银瓶山等森林公园建设。投入1,663万元,支持低碳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

提升城市承载功能。推动地铁2号线开通运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加快特色发展片区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投入4.4亿元,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深入整合跨镇公交资源,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投入3.5亿元,支持环莞快速路二期、S256篁村至虎门段及S358虎门至长安段大修工程、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4亿元,支持打造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投入8,000万元,大力建设美丽幸福村居。投入3,618万元,开展11个中心镇地下管线普查。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转移支付政策,推进区域帮扶协作,提升发展的均衡性与协调性。投入13.9亿元,用于市对镇街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投入19.2亿元,补助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外帮扶方面,投入2.1亿元,用于援疆、援藏和援川支出;投入6,200万元,援助云南昭通市和重庆巫山县;投入3.4亿元,对口帮扶韶关市和揭阳市。市内帮扶方面,投入1.8亿元,支持全市欠发达村(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培育优质项目;投入2,100万元,定点帮扶全市70个欠发达村。

加大教育保障力度。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支持,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联动发展。省、市财政5年投入35亿元,支持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投入19.1亿元,加快推动镇街教育发展。投入12.4亿元,大力保障市属学校教育经费。投入1.5亿元,用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投入1.5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向民办学校购买2,413个优质学位,为2万名民办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投入5,463万元,用于市属高中教学奖励、校舍维护等。投入7,825万元,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大力支持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投入2.7亿元,为市民免费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两癌”筛查、乙肝母婴阻断治疗、遗传性耳聋、地中海贫血和唐氏综合症基因项目检测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5亿元,用于二类疫苗购置。投入8,891万元,用于市属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投入2,000万元,设立市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加强市属医院重点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对低保、残疾群体及高龄老人实施重点保障,积极推进就业创业。投入12.4亿元,加大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补助力度,将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同时提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投入2.6亿元,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实施生活、教育、医疗等综合救助,大力保障残疾人生活就业与康复。投入1亿元,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投入3.3亿元,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发放就业补贴,加大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力度。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赛事,满足群众文体生活需求。投入1.1亿元,支持市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及海战博物馆等建设,加大图书购置、文化展示、文物征集力度。投入4,246万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艺精品创作。投入2,921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投入1,819万元,举办东莞松山湖马拉松友谊赛暨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投入1,785万元,升级改造99个篮球场,新建和改建20个小型足球场,免费对市民开放。投入1,502万元,加大东莞城市形象宣传力度。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

一是打好降成本“组合拳”。积极开展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通过深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下调失业保险缴费率至全省最低水平、用好用活产业引导基金、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揽子举措,全年为企业减负超200亿元,市场活力有效增强。

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综合运用月度通报、季度约谈、年度考核等举措,强化追究问责,全面加快市本级预算支出、中央省转移支付支出、结转资金的支出进度,严控一般专项结转规模。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6%,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减少62.1%,市本级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减少65.2%,有力发挥了财政资金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PPP项目入库前期指引及以奖代补政策,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其中长安新河工程及银瓶创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签约落地,厚街中心区环卫统筹项目与寮步香市产业园基础设施等PPP项目正有序推进。通过公开招投标组建首期200亿元的莞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启动项目库管理,对326个项目开展入库绩效评审,核减金额15.7亿元,核减率25.5%。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实现政府债务限额公开。推进镇街(园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

2016年,我们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其中承办3件,会办20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切实增进办理实效。同时,我们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财政支出政策”以及“公交企业亏损补贴政策”两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全力支持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提升财政绩效评价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锐意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受降成本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营改增”全面铺开、免抵调库指标不足及房地产行业形势不明朗等因素影响,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二是支出压力不断上升。在经济新常态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市在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资金需求持续扩大,收支矛盾不断加剧。三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我市在非税收入及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镇街的财政资金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加强,少数市直单位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滞后。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