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关于广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16.01.2018  11:31

(2018年1月14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广州市2018年预算草案,并组织代表团专题审查了11个部门预算草案。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大会期间代表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0亿元(预计数,下同),支出2092.63亿元(含与上级体制结算及补助等事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支出737.14亿元。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39.34亿元,支出1220.5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39.86亿元,支出486.0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99亿元;剔除调出10.96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后,支出38.8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16亿元;剔除调出10.33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后,支出25.07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30.64亿元,支出32.53亿元。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15.11亿元,支出15.7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17.65亿元,总支出433.02亿元。

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54.18亿元(其中市本级1595.71亿元)。2017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199.16亿元(其中市本级1303.09亿元),没有超过省下达限额。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民生事业扎实推进,政府债务有效控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突破,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配合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与此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有待加强;一些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执行进度不理想;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和厉行节约的意识亟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与项目计划衔接需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1596亿元,可比增长7.5%,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国资收益等216.57亿元,以及上下级体制结算349.67亿元等事项后,总收入2162.2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2.2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779亿元,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调入国资收益等12.6亿元、上下级体制结算371.54亿元,扣除对区转移支付463.14亿元后,总收入80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亿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28.3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62.86亿元后,总收入991.2亿元,安排支出991.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9.0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62.86亿元后,总收入441.92亿元,安排支出441.9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4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26亿元后,总收入49.67亿元;剔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3亿元后,安排支出35.8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16亿元后,总收入45.24亿元;剔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57亿元后,安排支出32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2.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72亿元后,总收入34.02亿元,安排支出34.02亿元。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5.9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0.57亿元后,总收入16.51亿元,安排支出16.5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78.95亿元,安排支出573.33亿元。

2018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66.3亿元(其中还本123.65亿元、付息42.6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了保障,预算安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实际情况相适应,收支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执行好2018年预算,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科学合理界定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着力富区强基,充分调动区级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作用,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建立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完善预算报表和指标体系,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加强预算编制与政策的衔接,强化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统筹指导,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支出与政策的匹配性,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和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继续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水环境治理,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领域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学前教育、农村基础教育、老旧小区微改造、旧村改造、垃圾分类处理等领域的资金投入,针对市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继续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完善相关信息报送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中贯穿绩效理念,逐步实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方法,建立分类绩效评价体系。注重成本效益分析,重点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挂钩的约束机制。

2018-01-16 11:06:34 来源: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