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拟向教育部报送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科专业名单的公示

10.07.2017  21: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拟招生专业报送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8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补充填报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进行了评审。通过调阅材料,考察专业近年招生规模、人才需求、专业特色优势,以及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等情况,拟定了32所普通本科高校的54种专业、173个专业点报送教育部,作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拟招生专业补充专业,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7月7日至7月12日。

如对拟定专业名单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我厅反映问题,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最终以我厅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报送的专业为准。

电话:020-37627855,传真:020-37627963,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2,邮编:510080。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拟向教育部报送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科专业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