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6.12.2015  19:46

粤教高函〔2015〕276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高职院校于2016年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已通过评估的高职院校,均可在本校已有毕业生的专业中申请于2016年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试点要求

(一)牢牢把握基本特征。 现代学徒制试点必须坚持“四个双”。一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均是育人主体;二是双导师教学,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均承担教学任务;三是学生双重身份,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四是签订两份合同,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合同。

(二 )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试点高职院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招生:一是招工招生同步。学校和企业合作自主招生,实施联合交互培养。采取此招生方式时,必须保障学生广泛的知情权;同时,学校可将学生与企业签订合同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以避免录取后产生纠纷。二是先招工再招生。学校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合作单位员工,合作单位出台激励在岗员工报读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措施,合作双方共同委派导师,实施联合在岗培养,学徒不脱离工作岗位完成学业。

(三)深入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 校企双主体育人”是指充分利用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力量,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校企组成双导师团队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共同评价。校企应通过联合办学协议明确职责和分工。试点高职院校主要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合作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弟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

(四)加强专兼结合“双导师”团队建设。 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共同承担。试点高职院校要加大学校和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研发和联合建设专业的力度。要与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双导师”教师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聘任条件、程序、职责、待遇、奖惩等。试点院校要将专任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合作企业要将师傅承担教学任务纳入员工考核内容。

(五)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试点高职院校和企业要共同建立现代学徒制管理和运行机制。校企双方按照教学与生产相统一的原则,共同制定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保证现代学徒制试点正常开展。

(六)充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试点高职院校和企业要共同加强过程管理,学徒在岗培养主要由企业管理,在校培养主要由学校管理。合作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要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和分配工作任务。

(七)选择好试点专业和合作企业。 试点高职院校要优先选择本校优势专业、当地产业发展紧缺专业、院系积极性高,并且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开展试点。要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对学生吸引力大、企业培训机制完善的大型骨干企业作为合作企业,待试点成熟后再逐步扩大企业范围。

(八)加大对试点工作政策支持 。试点院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对积极开展试点并且取得良好成效的院系、教师等,在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科研和教改立项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设立试点专项经费,支持试点专业开展专业教学标准研制、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等,以及对到企业上课的教师给以合理补助等。

三、工作要求

(一)列入2015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具体见粤教高函〔2015〕131号文),2016年可以继续开展试点;2016年新增试点专业,每校不得超过4个。

(二)各高职院校申报的2016年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通过自主招生的,经省教育厅同意试点后,将纳入2016年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 培养改革试点进行招生和管理。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生,身份确定, 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制原则上为3年。

四、材料报送

各高职院校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email protected]。材料清单:1.正式公文(纸质一份和扫描件电子版);2.校企共同制定的试点专业工作方案,含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纸质一份和word电子版,2015年已试点专业不需要提供);3.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纸质一份和扫描件电子版,2015年已试点专业不需要提供);4.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5.2016年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和word电子版)。6.2016年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word电子版)。逾期报送和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攀、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

附件: 1.有关文件.zip          

          2.2016年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请汇总表.doc

          3.2016年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