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11.01.2017  05:02

各有关单位:

      2016年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和省教育研究院《广东省属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研院〔2016〕5号),以及《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登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www.gdedu.gov.cn )、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gdae.gdedu.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我院网上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19日。公示结束后,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对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7年1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510035)。

      联系人:贺蓓蓓;联系电话(传真):020-83199808。 


附件:1.2016年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2.公示文稿(样式).doc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点击下载: 附件.zip




广东省属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评审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