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研修工作的通知

20.03.2018  18:31

粤教继函〔2018〕1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省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8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46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已确定我省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研修项目及承担培训研修任务的高校和培训机构。具体培训研修任务及要求见下载处。

    下载处: 粤教继函〔2018〕15号.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3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