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业信息公司原总经理受贿受审 称两代单传求轻判

13.01.2015  19:20

广业信息公司原总经理王小东被控受贿616.1万元受审两度落泪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马英报道:广东省广业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业信息公司”)原总经理王小东12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受贿人民币616.1万元犯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他两度哽咽落泪请求法庭:两代单传,家有老母,恳求轻判。

提供融资帮助受贿

56岁的王小东被带上法庭时,头发差不多已经全白了。

2003年,45岁的王小东认识了马某。在王小东的记忆中,马某当时找他帮忙,还将他介绍给马某昔日在韶关的工友李和平。李和平后来担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4年5月被广东省纪委宣布接受调查)。在马某、李和平的帮助下,大专文化程度的王小东进入了广业信息公司,后来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间,王小东利用担任广业信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计算机分销业务的职务便利,在与佳俊公司业务往来过程中,为佳俊公司融资提供帮助,分多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骆利涛(另案处理)贿送的555.5万元。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间,王小东还与广业公司副总经理李和平事前通谋,利用李和平的职务便利,促成广业公司与骆利涛控制的公司开展业务,为其融资提供帮助,分多次与同案人共同收受骆利涛贿送的60.6万元,随后分赃。

颇受争议的300万

对600多万元的受贿指控,王小东对其中350多万元表示了异议。

指控的60.6万元,王小东只承认收了约2万元;555.5万元虽然承认收了,但王小东解释,其中100万元作为利息与之前他出借给骆利涛的100万元相抵消,300万元退了,另外100多万元被他用于买房。

颇受争议的,就是这300万元。王小东在法庭上说,2011年11月,骆利涛向他反映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此向他借钱。为了留下痕迹,他通过银行和妻子的卡分别汇出230万元、70万元。

当时我已经不收他的钱了,感觉拿这钱也是违纪违法的,这钱摆在那儿,真是炸弹似的,心神不定。”王小东法庭上如是说。

公诉人认为,300万元在性质上应认定为借款,与起诉书指控的555.5万元贿款是两回事。王小东的辩护人则称,王小东在中止收取好处费的次月退还3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及时退还,300万元不应认定为受贿。

公诉人随后回应,退款的提议若是王小东主动提出则属于还款,但实际上并不是他提出的。辩护人反击,若300万元是借款,不可能没有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这300万元名义上是借款,本质是退款。不过,法庭未对此作出当庭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