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
国务院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
大广海湾区位示意图(江门外宣办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田恩祥、通讯员叶田报道: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再取得重大突破!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在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方面明确提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这标志着大广海湾的建设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成为国家重大合作发展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第三十条“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中,明确提出要“支持内地九省区发挥各自优势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中山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五邑大学经济学教授刘志坚认为,位于珠西的大广海湾区具有自然地理资源、区位条件、独特侨力资源、土地资源等优势,开发强度最低,因此,超常谋划建设大广海湾,以求整个珠西崛起,意义深远。
据了解,自2013年大广海湾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以来,江门市委、市政府紧扣省政府赋予大广海湾的“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珠三角实现大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珠三角辐射粤西和大西南的枢纽型节点、珠江西岸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传承华侨文化的生态宜居湾区”五大定位,积极寻找大广海湾发展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契合点。
在推进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江门市始终坚持主动创造条件,将大广海湾的开发建设置于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合作、广东构建珠三角—粤东西北—泛珠地区联动发展格局等重要部署下进行统筹谋划,争取支持获呼应,力争成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重要载体。
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指出:“粤澳共建江门大广海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和国家重大发展平台,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好好珍惜利用。这充分说明江门市打造三大发展平台、五大产业集群完全正确,也应更加坚定不换频道抓落实,心无旁骛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说:“更高平台、更强动能,向更高水平冲击。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