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退休高官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

10.06.2014  12:10
摘要: 去年末今年初,李永恒、吴周春先后被省纪委通报查处之时,均已年过60岁,处于退休状态,对比履历,两人的经历也颇有相似之处。

南都讯 记者黄怡 通讯员粤纪宣 昨日,省纪委通报两名被查高官案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均被开除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末今年初,李永恒、吴周春先后被省纪委通报查处之时,均已年过60岁,处于退休状态,对比履历,两人的经历也颇有相似之处:长期在同一系统任职,很早就走上领导岗位,最后都因收受巨额贿赂落马。

其人

李永恒40岁左右升任副局长

1952年出生,,23岁进入广东省税务局,从普通科员做起,到1993年1月升任副局长时,年仅40岁左右,2001年起担任省国税局局长,直到2012年10月卸任。

省纪委通报,李永恒在任 深圳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吴周春曾是全省电力最年轻局长

生于1951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电力系统工作,担任 湛江 市供电局局长时年仅33岁,是当时全省电力系统最年轻的局长。2003年初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省纪委通报,吴周春在任湛江供电局局长、 广州 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