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以来78名厅官被查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赵杨 周志坤 在启动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8个月后,广东省纪委日前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首次对外披露了此次改革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关数据: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已接近万人,其中厅级干部78人。前者相当于十八大前5年广东查处党员干部总和的一半,后者则占了一半还多。
最近一年多来,中国已持续从业务、人事甚至是财务等多个方向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多年来,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三太”问题,成为纪检系统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其中,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纪委因独立性不足而无法监督同级部门的监督难题。
广东在推进此项改革的过程中再次领航,成为全国唯一省市县三级试点改革省份。今年4月以来,广东在省内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中,广东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旦下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在处置意见上发生分歧,将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同时成立了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一指挥全省纪委办案。
“一案双报告”有利于拒止来自同级的不良干预,更有效防止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
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表示,改革后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防止了“不让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指导更加到位、监督更加有力,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的报告更加及时、办案腰杆更硬、办案积极性更高,上下级纪委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关系也更加密切,办案节奏明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