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制定全面创新改革方案 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

08.09.2015  09:52
原标题:广东今年制定全面创新改革方案

  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方案》要求,结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等区域发展重点,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长三角核心区域率先创新转型、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选择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进行系统部署,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和科技等领域改革的相互衔接和协调,探索系统改革的有效机制、模式和经验。其中河北依托石家庄、保定、廊坊,广东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安徽依托合(肥)芜(湖)蚌(埠)地区,四川依托成(都)德(阳)绵(阳)地区。

  《总体方案》明确了实施进度安排:2015年,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研究制定改革试验方案,协调落实有关改革举措,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条件成熟后逐项报国务院批准实施。2016年,全面推进落实试验区域的改革部署,开展阶段总结评估,对成熟的改革举措及时向全国推广。2017年后,滚动部署年度改革试验任务,组织开展对试验区域的中期评估,适时推广重大改革举措。试验区域的改革试验方案原则上规划3年,每项改革试验任务在1年内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