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
9000余个微型消防站成为基层消防力量的有效补充
微型消防站队员承担防火巡逻、灭火救援、消防宣传职责,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
壮大农村消防基地建设,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
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建立“119指挥中心—镇区消防队—村社区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
推动落实“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建设模式,破解消防站覆盖率不足难题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和城市的扩容提质,由消防站等资源要素构成的灭火救援体系难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针对老城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消防工作基础较弱,城市交通拥堵导致消防救援力量无法快速到达等矛盾日益凸显的现状,广东各地对建立更加优化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推行微型消防站建设。
微型消防站指的是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的消防队伍。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共建立9000余个微型消防站。
防火巡逻、灭火救援、消防宣传队“三队合一”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覆盖全面、整合力量、防消一体”的原则,把防火灭火力量延伸到最基层,在村居和重点单位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和基层消防组织“缺失”问题。
为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的职能,广东省消防总队明确微型消防站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备勤和联勤联训等工作制度,对微型站建队标准、场库设施、装备配置、人员编排、训练管理和职能职责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实施职能整合,在开展日常网格巡查的基础上,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配置“小、快、灵”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既是防火检查的巡逻队,也是灭火救援的先遣队和消防安全的宣传队。
广州市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和“3分钟到场”的处置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社区民警挂点对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调度指挥、防火巡查等业务培训,并纳入辖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接受调派指令,参与辖区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目前,广州市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325个,配备队员3.4万余人,配置各类器材设备6.6万件套。2015年以来,共巡查单位30.9万家,处理隐患8.5万余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8万场次;成功处置初起火灾5797起,占处置火灾总数的70.99%。
农村按“一站一室一车”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近年来,广东省消防部门在农村推行建立以“现役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辅助、农村消防队为基点、合同制消防员为补充、镇街消防办为推手”的乡镇消防队伍体系,行政村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
佛山市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壮大农村消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站”战略,485个行政村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目前,佛山共有农村消防站485个,专兼职消防队员3520人,多数镇和街道实现了既有现役消防中队,又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力量格局。
江门市也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借助当地摩托车行业发达的优势,联合摩托车公司研发了价格低廉、性能完善、简便实用的消防摩托车。目前,全市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10个,全部配备消防摩托车、人员和装备,共参与火灾扑救400余起。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逐步形成
今年以来,广东省消防部门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建立了“119指挥中心—镇区消防队—村社区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
据了解,此联动指挥机制在中山市实行了一段时间,成效显著。截至目前,中山市已有组建志愿消防队伍的重点单位907家,其中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有596家。中山市计划从今年开始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利用3年的时间对全市各农村社区消防站的装备进行升级改造。
“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打通灭火救援“最后一公里”
由于广东省消防站保护半径过大、覆盖率不足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仍然存在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困难。为打通灭火救援通道的“最后一公里”,广东省消防部门提出“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的建设模式。
珠海市先后筹措资金2.83亿元,新建、重建、改建消防站12个,全力推动落实“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建设模式。2015年8月,珠海市召开会议,决定在2017年前建成微型消防站30个,对中心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和覆盖率进行了有效补充。
同时,珠海市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50平方米,消防车库不少于2个,至少配备一辆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站内配备8至12人,分设队长助理、班长等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制度。
壮大农村消防基地建设,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
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建立“119指挥中心—镇区消防队—村社区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
推动落实“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建设模式,破解消防站覆盖率不足难题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和城市的扩容提质,由消防站等资源要素构成的灭火救援体系难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针对老城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消防工作基础较弱,城市交通拥堵导致消防救援力量无法快速到达等矛盾日益凸显的现状,广东各地对建立更加优化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推行微型消防站建设。
微型消防站指的是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的消防队伍。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共建立9000余个微型消防站。
防火巡逻、灭火救援、消防宣传队“三队合一”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覆盖全面、整合力量、防消一体”的原则,把防火灭火力量延伸到最基层,在村居和重点单位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和基层消防组织“缺失”问题。
为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的职能,广东省消防总队明确微型消防站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备勤和联勤联训等工作制度,对微型站建队标准、场库设施、装备配置、人员编排、训练管理和职能职责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实施职能整合,在开展日常网格巡查的基础上,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配置“小、快、灵”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既是防火检查的巡逻队,也是灭火救援的先遣队和消防安全的宣传队。
广州市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和“3分钟到场”的处置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社区民警挂点对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调度指挥、防火巡查等业务培训,并纳入辖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接受调派指令,参与辖区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目前,广州市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325个,配备队员3.4万余人,配置各类器材设备6.6万件套。2015年以来,共巡查单位30.9万家,处理隐患8.5万余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8万场次;成功处置初起火灾5797起,占处置火灾总数的70.99%。
农村按“一站一室一车”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近年来,广东省消防部门在农村推行建立以“现役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辅助、农村消防队为基点、合同制消防员为补充、镇街消防办为推手”的乡镇消防队伍体系,行政村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
佛山市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壮大农村消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站”战略,485个行政村按照“一站一室一车”的标准建立农村消防站。目前,佛山共有农村消防站485个,专兼职消防队员3520人,多数镇和街道实现了既有现役消防中队,又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力量格局。
江门市也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借助当地摩托车行业发达的优势,联合摩托车公司研发了价格低廉、性能完善、简便实用的消防摩托车。目前,全市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10个,全部配备消防摩托车、人员和装备,共参与火灾扑救400余起。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逐步形成
今年以来,广东省消防部门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建立了“119指挥中心—镇区消防队—村社区消防站”联动指挥机制。
据了解,此联动指挥机制在中山市实行了一段时间,成效显著。截至目前,中山市已有组建志愿消防队伍的重点单位907家,其中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有596家。中山市计划从今年开始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利用3年的时间对全市各农村社区消防站的装备进行升级改造。
“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打通灭火救援“最后一公里”
由于广东省消防站保护半径过大、覆盖率不足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仍然存在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困难。为打通灭火救援通道的“最后一公里”,广东省消防部门提出“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的建设模式。
珠海市先后筹措资金2.83亿元,新建、重建、改建消防站12个,全力推动落实“一个中心消防站带两个微型站”建设模式。2015年8月,珠海市召开会议,决定在2017年前建成微型消防站30个,对中心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和覆盖率进行了有效补充。
同时,珠海市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50平方米,消防车库不少于2个,至少配备一辆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站内配备8至12人,分设队长助理、班长等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