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营改增后纳税申报首日顺利

02.06.2016  15:35

广东全面营改增后纳税申报首日顺利

税务机关提醒:6月纳税申报期延续至27日

  6月1日是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首个申报期首日。据省国税局数据显示,截至当日17时,广东(不含深圳,以下同)共有800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使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成申报纳税,实现税款入库32050.4万元,完成申报的纳税人中,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7195户。从统计数据看,营改增后广东纳税申报首日顺利。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申报首日情况看,本次新旧税制在申报环节的转换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新报表全面启用。为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调整,从6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是多系统运转顺畅。纳税人申报缴税成功,标志着各系统运作正常、数据传输顺畅、功能实现准确。三是电子化申报纳税。从开票数据报送、申报数据生成、应纳税款缴纳、税控设备解锁,纳税申报的全流程都可通过网络完成。四是全方位支持配合。税务机关与财政、银行、软件服务单位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各方大力支持,服务单位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远程帮助,必要时提供上门协助。

  据悉,6月纳税申报期延续至6月27日,本月一直处于政策咨询、发票领购、纳税申报三峰叠加状态。为确保纳税申报顺利完成,广东国税编写《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指引》通过“回炉式”再培训再辅导,为纳税人详解纳税申报表格填写要求;逐户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帮助纳税人正确申报;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在确保热线畅通同时,确保问题答复的准确性;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特别是引导纳税人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无纸化申报;各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首次申报专窗,为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切实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先收后办等制度;采取错峰分流,主动提醒纳税人进行预约申报,缓解申报高峰的压力。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6月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首个申报期,按月申报的纳税人中,除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外,还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期限方面,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申报期限截止至6月20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四大行业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6月27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营改增样本企业需在6月10日前完成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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