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进入"司改时间" 编织守护公平正义之网

31.12.2015  14:03


广东全面进入"司改时间" 编织守护公平正义之网

 

来源:南方日报

 

 

 

筑牢守护

 

  公平正义制度防线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一轮改革大幕拉开,正在开启通往公平正义的法治之路。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动力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司法改革,在社会转型期牢牢构筑起守护公平正义的制度防线,在稳定中谋改革求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已在路上,正在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态势协同挺进深水区。作为中国改革前沿阵地的广东,如何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探出新路?

 

  广东答案

 

  广东改革,全国瞩目。即将过去的2015年,“法治广东”贯穿始终,一项项锐意创新的改革措施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

 

  今年初召开的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明确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为总目标、总抓手,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今年底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广东是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既是“探路者”,又是“先行者”。以法治为领航,敢为人先的广东又一次在重要关头探路前行。司法实践中,广东以“走在前列”的姿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力保“正义不迟到”的改革样本接二连三:全国第一个法官遴选委员会在广东“诞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由遴选产生,并在随后的司法实践中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协助断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盐田模式”享誉全国,深圳盐田法院“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独立审案断案,领导过问全程留痕;深圳前海法院挂牌成立,处于深港合作最前沿的这个全新法院,正致力于打造“中国未来法院样本”;江门、湛江、广州多地相继开展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让“民告官”案件的判决更具说服力。这些有力举措,确保了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步步编织起守护公平正义的法网。

 

  广东法院已全面进入“司法改革时间”。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进程中,这里正在进行的实践和探索不仅让改革决策落到实处,更将成为改革智慧的重要源泉。

 

  一线现场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全国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

 

  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第二法庭,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广州某知名计算机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案件公开开庭。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与其他法院庭审不同的是,除了法官之外,审判席前方还有一个貌似法官的人在频频向原被告双方发问,其问话内容时而像专业程序员,时而又像鉴定专家。这名只穿法院制服不穿法袍的人,正是随着广东司法改革应运而生的新职业——技术调查官。

 

  早在2015年4月22日,技术调查官在中国法院的首次亮相就是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随着一段时间的运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收案数量大、技术类案件占比高的特点越来越明显,而在技术类案件的审理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些技术问题不仅复杂、细致,而且更新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即便是具有技术类学科背景的法官,也无法保证精通每个涉案领域,技术调查官应运而生。虽然有个“官”字,但技术调查官不是“技术法官”,属于在法院工作的公务员,其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协助法官处理相关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是知识产权案件头号大省,早在2013年,广东法院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5万件,占全国四分之一,数量全国居首。近两年来,广东法院以不到全国1/10的审判力量,办结了约占全国30%的知识产权案件。面对庞大的案件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肩负着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的重要任务。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承担了包括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试点。

 

  从全国第一个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出第一名主审法官,到“技术调查官”第一次参与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再到从成立伊始就实施“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一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不断摸索、不断创新,用满腔的创业激情,不断探索着司法改革。一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00余件。该院现有主审法官13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人均结案数为238件。其中,该院三位院领导除履行管理职责外,已承办各类案件150件,审结112件。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目前法官的人均办案量是全省法官的2.5倍,该院拟在全省推广知产案件远程视频开庭模式,方便广州以外地区当事人参与诉讼,把司法为民落在实处,为创新驱动发展提速。

 

  有专家评价说,作为司法改革先行先试的试点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继承了广东的改革精神,在诸多方面都走在了司法改革的前列,堪称未来中国法院的范本。

 

  深圳盐田法院

 

  法官独立审案断案领导过问全程留痕

 

  12月初,深圳东部华侨城诉拉手网团购纠纷案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作为分管民二庭的院领导,张斌想要了解这起新型团购纠纷案的详细情况,以探讨是否需要提请审判专业委员会对案件进行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以前他过问案件只需直接打电话给法官即可,不过根据该院最新制定的《过问案件登记和全程留痕工作规定》,现在他必须填写《过问案件申请表》,交由案件承办法官做出书面答复,这份申请表随后转入该院检察室审核归档,如果被审核为不正当过问案件,院党组就要介入调查。

 

  不管是院领导还是其他办案人员,只要是过问案件就必须受到监督全程登记留痕,盐田法院在今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推行的创新探索,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法官独立审判的根源问题。

 

  “以前会有领导直接过问案件,并以言语施加压力,‘你这个案子处理不好影响你的职业前景’。”盐田法院民一庭庭长、主审法官孙小玲说,过问留痕等机制帮助法官“减负”,让法官可以真正保持判案独立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了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其中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重点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始于2014年的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让经验丰富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随着这项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在深圳逐步迈入“深水区”,今年盐田法院再次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面赋予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力的同时,明确了对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监督程序,实现司法效率和公平的进一步提升。

 

  为了保障法官能在案件审判中起主导作用,盐田法院此轮改革推出主审法官“权责清单”,主审法官享有的独立审判、独立主持审判活动、独立签署裁判文书等八方面的职权职责被固化下来。审判委员会职能也进行转变,改革之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审判结果有较大影响,通过改革,盐田法院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定,一般情况下审判委员会不对个案进行讨论,其作用转为总结审判经验,进行宏观指导。

 

  严格追责是实现“裁判者负责”的关键所在,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最终落脚点。该院确立了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依法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等基本原则,明确了法官需要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免责的具体情形。规定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通过建立起法官监督、评价、问责、惩戒、退出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既要让法官能判案、敢判案,又要构建监督体系,让法官不滥用审判权,对审判结果负责。”盐田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欣美说。此轮改革通过完善司法裁判工作机制,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取消案件的行政性审批,真正实现了“谁审理,谁裁判,谁签署”的三权统一,确保法官拥有独立完整的审判权。

 

  深圳前海法院

 

  深港合作前沿打造“未来法院样本”

 

  至今,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对今年1月28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念念不忘。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深圳前海法院先后挂牌成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前者主要审理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跨行政区划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后者除了管辖前海区域内案件外,还集中审理深圳所有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在他看来,在广东这片改革发展的热土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由此迈出了重要一步。

 

  让黄亚英期待的是,下个月,从香港居民中选任的首批港籍陪审员和调解员即将正式上任。他们将如何发挥在涉港案件中的“桥梁”作用,进而消除深港两地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黄亚英很期待,他希望这一创新实践能够为中国司法改革探索出新的经验和路径。

 

  位于深港对接最前沿的前海法院正在不断与国际接轨,探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机制改革是该院承担的主要改革命题之一。根据规划,前海法院负责管辖前海区域内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同时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2日,前海法院共登记案件876件,立案受理案件865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57件,约占全部案件的52%。

 

  未来,前海法院的目标是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审判特色,致力于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一流法院,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落实,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5月,前海法院制定实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实现了司法服务保障的规范化、标准化。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海法院设立“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进一步奠定域外法律查明适用的基础。

 

  “前海法院是整个前海国际化、法治化的缩影。”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舒卫东认为,前海法院是代表中国法治化进展的标志性“产品”,其将建立更规范、更国际化、更市场化的中国法治体系架构。

 

  黄亚英曾经专程旁听前海法院开审首案。敲响第一槌的是时任前海法院副院长闻长智,作为主审法官,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并非在他两侧,而是面对他而坐,这与人们常见的国外法庭布局相似。案件原告是香港某理财平台有限公司,被告则是深圳居民,因保险理财中介发生纠纷,这起涉港商事案件围绕三个辩论焦点迅速展开审理。

 

  黄亚英发现,除了法庭布局外,整个案件审理流程与传统法院也大有不同:在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创新探索下,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仅用时不到1个月,庭审前特设庭前会议,原被告提前完成证据交换等庭前准备,开庭期间审判长直接就核心问题展开高效审理。此外,基于前海法院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每宗案件都直接设立主审法官团队,这起案件就由副院长作为审判长主持审案。

 

  在建立之初,深圳前海法院就被称为“中国未来法院的样本”,可谓是身负重任。黄亚英观察到的前海法院司法创新点,一双手十个指头恐怕都无法尽数:立案受理方面,前海法院率先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并制定全国首个《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工作规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审判业务方面,前海法院取消传统法院中的审判业务庭,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主审法官直接对案件终身负责;人才配置方面,除院长、副院长外,所有法官一律采用遴选方式产生。

 

  成立将近一年,前海法院的创新法治实践已经引来香港及国际法律界的关注。2015年12月2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率团参访前海法院,马道立特别考察了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审判法庭,还就任期制法官改革、香港律师内地执业等问题进行交流。

 

  “作为一个司法大国,中国正在进行全国的司法法治建设。前海法院代表着中国成为法治大国的愿景,它不仅承担着给国内提供司法改革实践经验的责任,还承担着把中国的审判水平和水准展示给世界、让中国的司法公信力在世界上得到认可的重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说,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前海法院的建设,是一次面向世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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