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再提速

31.03.2015  11:37

      3月25日,广东省地方公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交流会在广州召开。会议要求,各高校要加快章程建设工作,确保在2015年全面完成全省公办普通高校的章程建设任务。全省未完成章程核准工作的62所公办高校的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章程起草工作执笔人等190多人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斌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斌伟在讲话中指出,高校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是高校科学发展的保障,是依法治校的基石。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个“软活”,但需要“硬功夫”。高校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针对部分高校对章程建设工作存在领导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得力等主要问题,王斌伟指出,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地方公办普通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24号)要求,要把章程建设作为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办学、凝聚师生共识、促进民主管理的过程,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章程建设任务。一要加强领导,保障到位。要成立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得力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二要主动担责,责任到位。高校党政一把手是章程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把责任扛在肩上。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既要加强指导又要具体参与章程起草工作。落实部门责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三要严谨认真,确保质量。制定章程要严格按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起草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等五个步骤。要注重章程内涵,处理好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与特色化的关系。四要抓好落实,发挥作用。各有关高校要根据调整后的各批次的时间,倒排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高校提前申报核准。
      王斌伟特别强调,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章程核准后,必须严格执行章程。一要学习宣传,使全体师生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二要根据章程制订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和按章程办学、按制度办事的执行体系。三要设立章程执行的监督机构,加强章程执行的监督。
      王斌伟最后指出,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核准程序,建立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调整我省地方公办普通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对全省地方公办高校章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作出调整。通知要求,除已完成章程核准的4所高校和已完成章程审查的19所高校外,其余62所高校章程要在今年全部完成核准,各批次上报核准的时间分别在今年5月、7月、9月。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作章程制定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就学校章程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会议代表还围绕章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和交流。